依
法规定,对于经过
拘留的期间达到或超过三十日时应予释放。
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里所述的拘留往往特指
行政拘留,是一种以行政手段实施的
处罚方式。
若在此三十日内发现存在其他新型且较为严重的
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会引发转变为其他更加严峻的处罚措施,从而改变原有的释放时间。
而如果涉及到的是
刑事拘留的话,那么这个三十日的期限通常只是公安机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中的其中一个环节。
当三十日
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做出诸如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或者呈报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等相应的决策。
若是经由检察机关批准进行
逮捕,那么在较短的时期之内暂时无法实现释放;反之,一旦未获批准,则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立刻释放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