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活动之初,公安机关对涉嫌触犯
刑法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临时性
拘押的期限一般的是 3 个自然日。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
递交请示申请并批准延长的期限能够额外增加 1 - 4 个自然日。
特别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者、有过多次重复
违法行为者以及集体作案者等重大嫌疑人员,向上提交并经过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能延长至最多 30 个自然日。
而检察院则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关于请求
批准逮捕的书面文件之后的 7 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总的来说,在
侦查阶段,
被拘留的最长时限通常为 37 个自然日。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规定,实际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要求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