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类:首先,
预期违约,这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日期到来之前,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地表示其将不会
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显露出将会不履行这些义务;其次,实际违约又包含了三种情况:拒不履行,也就是在
合同到期后仍明确地表示不肯履行
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义务;以及不适当地履行,即履行的内容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未能达到合约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类是部分违约和全面违约两种子类型:部分违约是指仅仅违反了合同中的某些特定条款;而全面违约则意味着严重违背合同,不但导致合同原本预定目标难以达成,而且还影响到合同整体的可行性。
对于这诸多违约形式,依照不同的法律
法规和合同约定,其法律性质和处理方法会有所区别,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确定相应的
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