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土地租赁违约金的金额,实际上并无固定之标准。
这主要受制于
租赁协议中对该事项的具体规定。
若无明确说明,则依据相关
法规,其金额应参照违约行为带来的实际损失予以确订。
其中,“损失”不仅包括已经
履行合同后应得的利润,而且还需满足非违约方在
签署合同时所能预测到/应当能预见的由于
违反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上限。
在现实事例中,法院或是
仲裁委员会将会在评估各类要素时作出综合考量,例如合同的执行状况、违约一方的过失程度、土地的价值及预期收益等等,以期确立出合理的违约金金额。
综观全局,违约金的数目应该足以弥补守约方因为违约而承受的
经济损失,并且同时又要避免过高导致对违约方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