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中的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当原告首先对您发起对决时,您仍然享有发起相关反诉作为回应的权利。
所谓“反诉”,是指已经启动执行的
民事诉讼进程中,本诉的被告人将本诉的原告方作为自身的被告方,向案件审理的联邦或者州相当高法院提交有关于本诉有紧密关联性的、自主性的反请求申请。
然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反诉必须在本案已被接受
立案之后,法庭辩论流程尚未到达终结阶段之前进行提起。
对于提出反诉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反诉与本诉所涉及到的事务必须属于同一性质的
法律关系或是源于同一环节的事实;反诉申请应由被告方向负责审理本诉的法院提交;反诉及本诉都应当遵循共同的司法程序等。
假使您决定运用反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您就需要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好相应的
证人和
证据资源,以及明确掌握与之对应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基础,以便能够为您的诉求提供有力的支撑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