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拘
禁行为(即
刑事拘留)通常需经过特定的程序与手续。
首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构在案件调查过程当中,如果他们认为某一
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的罪行疑点,有必要对其实施强制性的
拘役措施时,应当填写一份名为《呈请
拘留报告书》的文书,其中详细列举犯罪嫌疑人的
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
罪名以及需要采取拘留手段的原因等重要信息。
接下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重大
责任人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签发一份名为《
拘留证》的证件。
在执行拘留行动时,必须向
被拘留者展示这份《拘留证》,并且要求被拘留者在该证件上签字确认。
此外,拘留结束之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同时也需要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在拘留期结束后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应当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
若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