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关于打架引起的
医疗费用垫付义务并无特定法律明文规定应依照何方先行承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如下几种常见情形:首先,倘若双方
当事人能够达成一定共识,那么便可遵循协商所得出的结论来明确费用垫付的主体;其次,倘若遇到了
报警处理的情况,鉴于具体状况各异,民警或将展开相应的调解工作,同时向各方提供费用垫付方面的参考意见;再者,若伤势紧急且情况特殊,往往应当优先考虑对伤员的诊疗救助,无论哪一方具备相关能力或是愿意付出这部分资金,均享有先行垫付的主动权。
然而,医疗费用的最终承担份额,仍需依据打架事件所导致的责任归属进行裁量。
如果其中某方被确认为全责或者主责,那么该方就必须负担起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医疗费用。
反之,如果双方皆负有过错,则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轻重比例进行分摊。
最后,如果仍然无法明确确定责任范围,那么可能就需要依法通过司法
诉讼等法定程序加以断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