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经济纠纷案件的开庭次数,尚未有明确且法定的规定进行约束。
实际的开庭频次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如案件错综复杂的程度、各方在
诉讼中原告提供
证据的充裕与否、以及涉及争议焦点的数量等等。
在普通情况下,
涉案金额不大且案情相对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只需通过一次
开庭审理,若在该过程中能够获得足够清晰、充足的证据,便可据此作出最终裁判。
然而,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来说,可能需要多次开庭进行质证,或者存在多个争议焦点需要充分的辩论等环节。
有时候,为了追求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公平,法院亦会依据案件具体状况灵活安排多次开庭审判。
总而言之,开庭次数并不能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裁决结果,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看案件本身所涵盖的事实真相以及相关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