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严格的
刑事诉讼程序框架内,仅仅依靠被告人的口供而不依靠其他任何确凿的客观
证据便确定其罪行的做法,往往无法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审判过程。
特别地,对于涉及
开设赌场罪这种严重的
刑事案件来说,
立案及
起诉都必须经过审慎且全面的
调查取证过程,以构建出一个相对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口供本身作为一种
言词证据,存在着较强的主观色彩以及难以预料的变化性,再加上缺乏其它的客观证据进行佐证,因此仅仅凭借口供来达到确凿、充分的证明标准,是相当困难的。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口供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引领
侦查机关找到新的线索,成功的获取到其他的关键
证人和
犯罪工具的相关信息,从而加固证据链并推动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