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轻伤二级的案件中,若缺乏
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一重要因素,法院必定会综合考量全部案件情况后,定夺最后的判决结果。
众所周知,当
故意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无疑已构成了我国
刑法规定中的故意
伤害罪名。
在未能获得谅解书的前提条件下,经过法律的审判,可能面临的
刑罚包括
拘役或
管制,同时也有可能被处以
有期徒刑。
一般来说,主审法官会依据
行凶者的动因、手段以及严重性评估,并结合被告一方的认罪态度和有无可能出现的悔过状况,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减轻
量刑情节来作出公正的
量刑决定。
假设被告能端正自己的态度,深刻忏悔自己的过错,诚恳地道歉并且愿意主动
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即便未获得到谅解书的支持,他们也有可能实现适当程度的量刑减轻。
然而,如若被告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动摇,拒绝认罪,还没有任何明显的悔过之意,那就很可能陷入
从重处罚的困境。
具体的量刑结果,需首先仔细审查每宗案件的所有细节之后,再作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