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暴力冲突中造成他人
轻伤的行为,若符合特定的条件,
当事人仍有机会申请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其适用条件须满足以下几点:在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下;可靠的
证据表明可能将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是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如果相关人员身患
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取保候审未被证明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以及在
羁押期即将结束之际,案件仍然尚未得到妥善审理,这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这些前提下,如果因暴力冲突而导致他人轻伤的
犯罪嫌疑人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尽力
赔偿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的宽恕,且无再次
犯罪的威胁,便有可能被许可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更确切地决定能否执行取保候审的权力仍在办案机构手中,他们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能够给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