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在一般情形之下,若您由于个人原因拒绝与合约方续约,那么将不再具备申领
失业救济金之资格。
申请失业救助金必需要同时满足“非自身意愿而被迫停止工作”这一前提条件。
然而,在
劳动合同期满之时,如果用人单位选择维持或者提升原有的劳动
合同条款,而您并不愿意继
续签署,则该种情形并不能被视为您自身意愿终止工作关系,因此无法获得失业救助金。
但是,假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有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且您对此表示异议从而引发了
合同终止,则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非自身意愿而被迫停止工作”,因此有资格申请失业救助金。
然而,实际能否成功地申领到失业救助金,仍然取决于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
失业保险政策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具体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