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要向您明确指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
拘留所通常用于短期内拘禁那些受
行政拘留之责的人;相比之下,看守所则承担着更重大的职责——关押涉嫌
刑事罪行且已经被
刑事拘留或
逮捕的人。
假如某人在接受行政拘留的过程中,经过侦查发现他/她的行为涉嫌触犯了刑事条款,那么此人便极有可能从拘留所转移至看守所加以
羁押。
然而,倘若仅涉及到轻微的行政
违规行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服满行政
拘留期限之后将允许
当事人获得自由之身,并无需再被转移至看守所接受监管。
不过请切记,以上情况的判定应根据具体案情、提供的
证据及遵循的法律程序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