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羁押并不代表绝对无法被提出
诉讼请求。
实际中,羁押的形式大致分为三类:行政性羁押、
刑事性质的羁押以及司法性质的羁押。
首先,行政性羁押主要对应轻微的
违法犯法行为,故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因之而遭受进一步的法律
追责诉讼。
其次,刑事性质的羁押乃是在刑事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迫措施,如若调查机关认定该案
犯罪事实明确且
证据充足,便有可能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判前的
审查起诉工作。
最后,司法性质的羁押则是对妨碍司法程序正常运作的行为所实施的惩罚手段,同样不涉及到后续的诉讼问题。
总而言之,被刑事性质的羁押之后是否会面临诉讼,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的充分程度。
倘若涉案证据确凿无疑,那么被提
起诉讼的可能性将会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