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计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仲裁时效期间是从
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对于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通常认为它属于
惩罚性赔偿,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倘若
劳动关系处于
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就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举例来说,劳动者在工作后的第 10 个月察觉到单位
未签劳动合同,那么从第 11 个月起开始计算时效。
需要留意的是,各地在具体的适用和解释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别,具体案件还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