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同地区在“巨额赌博”的赌资认定标准方面存在差异。
通常来讲,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
情节严重的赌博行为。
不过这只是大致的情况,部分地区会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制定出不同的具体标准。
倘若涉及到赌博相关的法律问题,像因涉嫌
赌博罪而被追诉等情况,就应当参照当地的具体司
法规定和司法实践。
并且,在中国,赌博行为是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乃至触犯
刑法的行为,是不应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