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范畴内,
轻伤二级属于
伤情鉴定所呈现的结果。倘若属于
公诉案件,一旦进入
立案侦查程序,即便双方达成和解,一般情况下
被害人也无法自行撤销案件。这是因为公诉案件是由国家
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提
起诉讼,对
犯罪嫌疑人追究
刑事责任的案件。
不过呢,要是在公安机关
立案之前,双方达成和解且被害人表示谅解,公安机关有可能依据具体情况决定不立案。而在立案之后,若双方达成和解以及进行
赔偿等情况,在
审查起诉阶段能够当作
从轻处罚的情节,检察院有很大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也会将其作为从轻
量刑的因素加以考虑。
所以,对于轻伤二级鉴定之后的
撤案情形,必须依据案件所处的阶段、案件的性质(是公诉还是
自诉等)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