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老赖把借款打进第三人账户,需明确此行为性质。若老赖依
出借人指示把钱打入第三人账户,那第三人只是代收,应将款项转交实际出借人,未转交的话,出借人可依据
不当得利让第三人返还。若老赖未经出借人同意私自把借款打进第三人账户以逃避
债务,出借人可收集相关借款
证据(如
借条、
借款合同、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及老赖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之后向法院
起诉,要求老赖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调查老赖与第三人的资金往来情况,若有
恶意串通等情形,可追究老赖和第三人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