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
欠条和直接
证据之际,依然能够尝试借助其他途径来证实
债权债务关系。其一,能够搜集间接性证据,例如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倘若这些当中包含有提及借款事实、金额等相关内容,便可当作证据。其二,要是有
证人能够证实借款发生的过程,那么证人的
证言也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再者,倘若借款是经由转账方式来进行的,转账记录能够作为借款的初步性证据。
倘若通过上述这些方式依旧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
债务纠纷,便可以考虑向法院提
起诉讼。尽管证据或许不够充分,但法院会依据双方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等进行综合评判。然而,倘若没有充足的证据,就会存在
败诉的风险,所以在提起
诉讼之前,要尽可能地去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