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像
民间借贷纠纷这类
债权债务案件,能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
管辖。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管辖。
要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而争议标的又是给付货币的话,接收货币那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这就表明,倘若他人欠你钱,你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你所在的地方也有很大可能被当作合同履行地,你能够在你所在的地方(也就是相对于被告住所地来说的异地)的法院提
起诉讼,但必须要满足相应的
诉讼程序要求,并且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