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刑事拘留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件情况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终结,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延长一个月。
要是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又或是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亦或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就可以延长两个月。
倘若对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按照上述规定延长
期限届满后,依然不能
侦查终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只有侦查终结后,才会移送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