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
实刑存在
减刑的可能。
按照我国
刑法的规定,那些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倘若能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表现,或者有
立功表现,那么就可以减刑。
具备以下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减刑:其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
犯罪活动;其二,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查证属实;其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其四,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能舍己救人;其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的表现;其六,对国家和社会作出其他重大贡献。
然而,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