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为依据。
此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
情节严重;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在司法实践里,对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情形,会综合考量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行为手段、
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
同时,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必须严格依照
罪刑法定原则,以确保能准确打击
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