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
标的额处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
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时,就适用小额
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倘若标的额超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内,
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约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提升司法效率,精简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的
诉讼费用,快速处理一些标的额较小的
民事纠纷。
举例来说,在某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万元的情况下,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一般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然,要是标的额在3万至12万之间,经双方约定也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