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若取保候审已一年仍未解除,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可能是办案机关工作有所疏漏,未及时办理解除手续。
其二,可能案件正处于侦查、
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存在需继续取保候审或
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但相关手续未及时处理。
依照法律规定,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需在
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
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你可主动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联系,要求其依照规定处理解保事宜或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