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纠纷里,
立案时对于标的金额并没有统一的最低标准。
就财产案件而言,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案件受理费是按照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即便诉讼请求金额很少,只要满足
起诉的基本条件(像原告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等),法院就应当受理并立案。
而对于一些非财产案件,例如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受理费,同样只要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就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