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的关押时长不能仅依据
主犯是否被抓获来决定。
从
刑事诉讼的流程方面来讲,
侦查机关有着法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情况下,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较为复杂,期限到了却无法终结的案件,能够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还可以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次进行延长等。
倘若
证据充足,即便主犯没有被抓获,从犯也可以依据现有的证据单独开展
起诉、审判等
刑事诉讼程序。
从犯的
量刑是依据其在
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来确定的,关押时长主要取决于其自身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等方面的进度以及最终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