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序执行期间,
被执行人能够用货物来抵偿
债务,但得满足特定条件。
其一,当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同意以货物抵账时,这是可行的,此种情况属于
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
其二,倘若
申请执行人不认可,只要法院处于法定情形下,便可裁定
以物抵债,比如被执行人的货物便于变现,其价值合理且与债务相匹配等。
然而,以货物抵账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院会对货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以
保证其价值能合理地抵偿债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等相关手续也需依法办理,以防后续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