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依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其一,不超 1 万元的,每件交 50 元;
其二,1 万元至 10 万元间的部分,按 2.5%交纳;
其三,10 万元至 20 万元间的部分,按 2%交纳。
以 11 万的
诉讼标的额为例,
诉讼费计算如下:1 万元部分交 50 元;1 万到 10 万的部分是 9 万,此部分按 2.5%交纳,即 9 万×2.5% = 2250 元;10 万到 11 万的部分为 1 万,按 2%交纳,即 1 万×2% = 200 元。
总计需交 50 + 2250 + 200 = 2500 元。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可能有缓交、减交或免交
诉讼费的特殊情况,需依据具体规定和法院审查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