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
劳动合同第二次
续签的年限,并无明确的
法律强制要求。
从企业与
劳动者协商的层面来讲,可依实际情况进行约定。既可以是 1 年这样较短的期限,适用于一些项目性工作或者企业对员工的短期需求;也可以是 3 年、5 年等较长的年限,这种情况对于希望稳定
劳动关系的双方较为适宜。
不过,倘若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防止企业无限制地借助固定期限合同来限制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