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
侦查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较为复杂,到了期限还无法终结的案子,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准许,能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亦或是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犯罪涉及范围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倘若对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按照前面所说的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
侦查终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也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之后就会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