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并非仅以金额的多少来认定
赌博罪。通常来讲,赌博罪指的是以获取营利为目的,进行
聚众赌博或者将赌博当作职业的行为。要是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或者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又或者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等情况,就可被认定为聚众赌博,涉嫌赌博罪。然而,要是只是偶尔进行娱乐性的小额赌博,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是不构成赌博罪的。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制定一些关于赌博
治安管理处罚的细则,用以处理那些尚未构成
犯罪的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