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当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处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这个范围时,就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各个地区能够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同时兼顾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的数额幅度之内,明确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通常来讲,要是
盗窃金额达到了当地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必须承担
刑事责任。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公私财产的权益,维持社会的秩序。与此同时,那些
多次盗窃、进入住户家中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
扒窃的行为,无论盗窃金额的多少,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