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刑法体系里,并不存在“随意破坏他人
物品罪”这一单独
罪名。倘若存在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其一,主观方面要有故意,也就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财物造成毁坏却依然去实施;其二,在客观上实施了毁坏行为,导致他人财物的价值出现了受损的情况。
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当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具备其他严重情节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而当数额极为巨大或者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是 5000 元以上。倘若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可能会受到
治安管理方面的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