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络赌场罪有几个重要的认定要素。其一,在主观层面,
行为人要有营利的目的。从客观角度看,只要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
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
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中的一种,就有可能构成此罪。这里的赌博网站既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的,也包括为手机端网络赌博活动提供网络服务的情况。比如,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游戏,通过从中抽水获利达到一定数额,就满足开设网络赌场罪的
构成要件。若涉嫌此罪,所面临的
刑罚会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通常是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