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轻伤类案件中,倘若缺乏
证据,那么
胜诉的几率就会特别低。
从
刑事诉讼的层面来讲,“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原则,要是指控他人致使了轻伤,就必须得提供像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的鉴定报告以及现场
证人的
证言等这类证据,以此来证实伤害事实的存在以及是由被告所导致的。
要是没有证据,检察机关就很难
提起公诉,法院也难以作出有罪的判决。
从
民事诉讼的角度而言,当要求对方承担
人身损害的
赔偿责任时,同样需要证据去证明伤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还有被告实施了
侵权行为等这些事实。
要是没有证据,就无法满足民事诉讼所要求的“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很大概率是不会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的。
因此,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首要的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去搜集合法且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