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里,看守所的
羁押期限有多种情形。
侦查阶段,通常
逮捕前的
拘留期限最长是 37 天。
逮捕之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且期限到了还不能终结的案件,能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别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若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得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延长 15 天。
审判阶段,
一审案件一般应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经高级人
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三个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