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到期后未
续签却仍继续工作,便会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在此情形下,
劳动者有权让用人单位支付未签
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
双倍工资差额(通常从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倘若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理由
解除劳动关系,就可能牵涉到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经济补偿金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满六年及以上不满七年的,按七年计算;不满六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要是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续签却仍继续工作,情况就会不一样,得依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