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即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倘若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通常不应进行终本。
在执行程序里,要是发现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像存在可用于执行的财产(涵盖银行存款、房产、车辆、
股权等)却依旧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法院就得采取相应的
强制执行手段,比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
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以此促使其履行义务,而不能轻易就进行终本。
只有在历经法定的财产调查程序后,确实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用于执行的财产,并且也符合其他相关的法定情形时,才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