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的举证事宜方面,通常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原则。
主张该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一方,要承担起举证的责任,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比如说,拿出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相关证明,像购物的发票、水电费单据等;或者有
证据能表明夫妻共同参与了某一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债务与该活动有关。
要是无法举证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仅仅是由一方名义所背负的债务,除了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之外,是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