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举证可从多方面展开。从财务角度看,像银行流水、收支账目这类,能证实夫妻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流动情况。在业务合同方面,像与第三方签订的
合作协议、供货合同等,只要上面有双方共同签字,或者虽只有一方签字但能证明是为共同经营而签的,就可作为
证据。还有经营场所的相关资料,比如
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能体现经营活动的实际开展地点。另外,员工的
证言也能发挥一定作用,要是有员工知晓并参与了夫妻共同经营,其证言就能作为辅助证据。总之,要综合运用多种证据形式,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以此证明夫妻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共同参与、共同投入等情况,进而认定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