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岁老人
立遗嘱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其一,老人需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楚地表达自身真实意愿。倘若老人因年老等状况可能对其判断能力产生影响,可通过
司法鉴定来确定。其二,
遗嘱应以
书面形式呈现,包含
自书遗嘱(由老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有两名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笔,注明日期,且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老人都要签名)、打印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形式。最后,遗嘱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剥夺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的
继承权等。总之,老人立遗嘱要
保证能真实表达意愿且具备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