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因
胁迫而
结婚的,受胁迫的那一方能够向人
民法院申请
撤销婚姻。胁迫指的是
行为人以对另一方
当事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促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身真实意愿而结婚的情形。其二,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在
结婚登记之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是指那些足以影响对方决定是否结婚的疾病,像严重的精神疾病、重大的器官疾病等。需要留意的是,
撤销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倘若超过规定时间,撤销权便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