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娘家进行
拆迁时,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能获得份额,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通常来讲,要是娘家的
拆迁安置是以户为单位开展的,并且女儿在该户中拥有对应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房屋权益等,那么女儿一般是有权利享有拆迁安置的份额的。
然而,倘若拆迁安置政策清楚地规定只针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而女儿已经在其他地方获得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就可能无法享有份额。
另外,要是娘家的房产属于父母的
个人财产,父母有权利决定怎样分配拆迁款或者
安置房屋,如果父母明确表示不给予女儿份额,女儿或许就无法提出主张。
总之,必须结合具体的拆迁政策、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起来判断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娘家拆迁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