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已出嫁的女儿是可以
继承娘家土地的。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妇女与男子拥有同等的权利。在
承包期内,倘若妇女
结婚了,可要是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发包方就不能收回其原先的承包地;要是妇女
离婚或者丧偶了,不管是仍在原居住地生活,还是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没得到承包地,发包方同样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
不过呢,如果娘家所在的村集体在
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有特殊的规定,并且这些规定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应当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总的来说,出嫁女儿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村集体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利继承娘家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