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超过二十年,通常已
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
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此情形下,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法院有可能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不过,要是在二十年期间出现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比如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同意履行等,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要仔细查看欠条及相关
证据,以判断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若无法证明存在上述情况,且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很可能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