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提供
证据材料时,通常需依循以下流程。
首先,需依照法定的
举证期限来提交证据。
在民事案件中,一般由
当事人自行搜集并整理证据,可于
立案之时或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把证据副本
递交至法院,并且要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副本,同时备好原件以便在当庭进行核对。
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像
书证就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等。
对于电子证据,要确保其来源合法,内容完整,并且以能被法庭认可的方式呈现出来,比如通过公证保全等方式。
在当庭出示证据时,要清晰地陈述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明目的等内容,接受对方的质证,还要回答法庭针对证据提出的相关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