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需按以下步骤进行:其一,
债权人与
债务人不存在其他
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
其二,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
证据。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展开审查。
倘若经审查
符合条件,法院会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是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债务人需在收到支付令的十五日内清偿
债务,或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一旦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就会失效,此时债权人可以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