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精神病患者毁坏他人财物,需视不同情形处理。
其一,当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实施破坏行为时,因其本人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
监护人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
监护人需对
受害人财物损失进行
赔偿,损失金额依据财物实际价值确定,涵盖修复费用或重置费用等。
倘若监护人已尽到
监护职责,可适当减轻其
侵权责任。
其二,若精神病患者拥有自身财产,如独立的房产、存款等,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若有不足部分,则由监护人赔偿。
并且,若涉及
公共财物的破坏,可能会涉及
行政责任,但主要的
民事赔偿责任仍依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