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时长会被多种因素所左右。
其一在于案件的类型,像用
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民事案件,通常从
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就能审结完毕;而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结,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还能延长。
刑事案件的
一审,一般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可能
判处死刑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等情况,就可以延长。
行政诉讼案件,一审采用普通程序的话,应该在六个月内给出判决。
其次,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的收集状况以及是否存在
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方面的问题,也会对时长产生影响。
要是有上诉的情况,那就还会有
二审的
审理期限。
因此,很难确切地说出打官司到底需要多久才能结束。